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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海涛 ( 2007-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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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以公积金或者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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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办理工商变更时,除提供增资的必要资料外,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增资前后的会计报表。 《公司法》第169条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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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锋 ( 2007-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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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其增加部分可否分期缴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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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入。根据《公司法》第26条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如果公司的实收资本未全部缴付到位,其增加注册资本部分不能分期缴入;如果公司的实收资本已经全部缴付到位,其增加注册资本部分可以分期缴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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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 ( 200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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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和几个朋友成立一个私营合伙企业,打算做职业咨询,想问一下这类企业需要交纳什么税种?怎样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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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营业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再按营业税额交纳城建税、教育发展费、堤防费,按营业收入交纳平抑基金和地方教育发展费,如果工资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有利润需交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印花税等税种需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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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 ( 200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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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人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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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另外,《通知》还规定,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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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华 ( 200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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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稽查餐饮酒店的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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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餐饮收入稽核根据下列有关资料进行:帐单登记簿、服务员填列的帐单、营业点收款员收入明细表、作废帐单记录、现金出纳机报告和纸带等。稽核项目包括下列各条: 1、 审查销售帐单:对餐厅销售的帐单按呼餐厅、各服务员号码数分别整理,审查核对有无丢失差错。 2、 审查整理每天营业收入记帐内容及其准确性:按各餐厅及每次宴分别整理统计的帐单金额,应与该“营业点收款员收入明细表”中的金额一致,还应与餐厅现金出纳机报告上的销售数相等。特别重要的是赊欠帐单金额应与前厅结帐处宾客分户帐明细表 中该餐厅所记录的数额相等。 3、 审查服务员销售帐单有无缺号:服务员填制的帐单帐号时,应当根据丢失帐单的号码,向有关的服务员查询。如果该帐单的副联尚在,并证明销售收入已经准确地记入收款员帐内,这就不是服务员的责任。如是收款员与服务员串通作弊,可以通过帐单缺号表现出来,因此对丢失的帐单应当认真追原因,防止用于不正当的目的。 4、 审查宴会销售:宴会销售的审查是通过核对宴会帐单和宴会明细表进行的,也就是根据宴会业务负责人递交的宴会销售明细表,核对营业额是否相符。同进要对宴会用花卉费、乐队费、装饰费等有关凭证进行审查。 营业收入稽核还应检查帐单中所列项目、客数是否与餐厅服务员所开定单中的项目、客数一致,核对时应用定单的厨房联,因厨房是根据这张定单发出菜肴的,还要检查帐单中的价格与菜单、酒单的价格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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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有为 ( 200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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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发生亏损为何需要减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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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该条例还规定,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持资金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发生重大亏损可减少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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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惠芬 ( 200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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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与对方单位共用一块电表,电业部门给对方开据总额电费发票,不另给我司开据发票,我公司依据实际使用量在单位内部装独自计量表与对方单位结算,此费用我公司能否依据对方单位的收据和电业部门给对方开据的电费发票复印件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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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向电力部门购买电力时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并据以入帐。但鉴于你公司与对方单位共用一块电表,电业部门不单独给你公司开具发票的特殊情况,建议你公司与对方单位提出水电费公摊意见,报主管税务机关部门审批并据以税前扣除。并同时制作原始凭证分割单及原始凭证复印件来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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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东 ( 2006-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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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区分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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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3个条件:一是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二是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三是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不具备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税务机关将不允许作为广告费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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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 ( 2006-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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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为自然人以设备出资设立一家企业 那么,这些设备是不是也按4%减半交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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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我们认为,上述“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不包括自然人,自然人以实物投资不用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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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 ( 2006-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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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预收货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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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如果该公司预收帐款对应的货物已经发出,应该缴纳增值税,如果还未发出,那么不用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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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思远 ( 2006-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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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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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注意:企业当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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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涛 ( 2006-3-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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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2月购入固定资产47000元,其中税金6829.06元;其他配件3076.92元,税金523.08元,共付款50600元。收到供货单位提供的一份增值税发票后,作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47000 存货 3076.9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3.08 贷:银行存款 50600。 后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我厂固定资产相关税金6829.06元在认证时与配件税金523.08元一并给予了抵扣,要求补缴税金6829.06元,我厂已经缴纳,并作调整会计会录: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记“银行存款”。但调整后我厂的“应交税金”账户始终不平,请问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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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你厂购入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是正确的。但由于固定资产中的税金6829.06元在认证时一并给予了抵扣,将会造成“应交税金”的会计核算与实际缴纳不一致,形成“应交税金”核算的应缴数大于实际缴纳数的结果,最终相差数额就是6829.06元,体现在“应交税金”会计核算最后会出现贷方余额(未交增值税)6829.06元。因此,只要将这笔税款按照税务部门的检查意见及时申报缴纳,并按正常的缴税款纳的会计账务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即可。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829.06 贷:银行存款 6829.06。 你所进行的会计处理,是“应交税金”子科目的错误,应该不会影响“应交税金”一级科目的平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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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浩 ( 2006-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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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支付销售佣金可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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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一)有合法真实凭证;(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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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得龙 ( 2006-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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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银行汇票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被银行拒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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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收到收款人提交的银行汇票时,经过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将予以拒付: (1)伪造、变造(凭证、印章、压数机)的银行汇票; (2)非总行统一印制的全国通用的银行汇票; (3)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汇票; (4)缺汇票联或解讫通知联的银行汇票; (5)汇票背书不完整、不连续的; (6)涂改、更改汇票签发日期、收款人、汇款大写金额; (7)已经银行挂失、止付的现金银行汇票; (8)汇票残损、污染严重无法辩认的。 对拒付的汇票银行将退还给持票人。对伪造、变造以及涂改的汇票,银行除了拒付以外,还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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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平 ( 2006-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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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昌一家福利彩票代销点的负责人,前不久税务人员来我处检查。指出我处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对此我感到不理解,“代销手续费并不是营业收入所得,为什么要缴纳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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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18号)规定,电脑福利彩票的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缴纳营业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体育彩票、福利彩票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5〕163号)对福利彩票代销单位取得代销费收入缴纳营业税问题又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因此,你处所取得代销手续费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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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郑汉霞 ( 2006-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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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怎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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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从性质上属于经营租赁合同,其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印花税宣传提纲》(国税地字〔1988〕第012号)的通知规定: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就单笔租赁合同纳税而言,如租赁金额为300元,应纳印花税0.3元,由于不足1元,所以按1元贴花;而如果租赁金额为1600元,则应纳印花税1.6元,而不是四舍五入按2元贴花,因此,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也应以角为最低计量单位,超过1元应全额贴花,不存在尾数取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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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 ( 200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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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什么时候会出现在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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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盁利后,必须先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净利润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然后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才许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就在盁余公积科目下核算。 另外本科目还核算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利润归还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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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玲 ( 200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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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放在哪个科目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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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应放在其他应收款,因为,它的性质跟货币资金科目还是有区别的,限制用途,并且,通常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而货币资金应该是满足于现金等价物的三个特点的,但你的保证金根本就不满足这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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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睿 ( 200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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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用的电脑、打印机是入“财务费用”还是“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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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上防伪税控的一套硬件设施可以抵扣增值税,并且记入管理费用,而不是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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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卫红 ( 2006-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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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税务机关对我公司2005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专案检查,检查时发现我公司“其他应收款”账户上挂了三笔私人向公司的借款,且至检查之日三笔借款均未归还。其中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于2004年3月21日从公司借款5万元,其余两笔为职工宋某的借款计6000元,凭证后都附有两人的手写借据。经询问会计得知,王某从公司借款用于孩子出国留学,宋某则是将借款用于购买安居住房。税务机关对王某的5万元借款以“利息、股息、红利”的税目按20%的税率补征了个人所得税1万元。董事长王某对此处理结果深感疑惑:为什么借款还要缴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同时向公司借款的宋某不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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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就本例而言,王某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借款用于私人用途且至2004年底尚未归还,因此应将其视为公司对个人的红利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宋某的借款未征税则是因为宋某只是公司普通职工而不属于个人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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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威 ( 2006-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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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应税销售收入为1567961.43元,按购销合同缴纳万元之三的印花税470.39元,房屋租赁合同应税收入为5500元,按租赁合同缴纳了千分之一的印花税5.5元,在申报时税务部门指出我单位申报的印花税计算有误,不知错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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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虽是个小税种,但在计算缴纳时,不能因为其小而忽略其细节,《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义务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这是由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百元九种,其计量单位最少到角。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由此可见,租赁合同印花税只需计算到“元”,其他按比例税率计算的印花税只需计算到“角”,所以你单位购销合同印花税应计算为470元,而租赁合同印花税应计算为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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